产品与品牌区别
——来自2007年9月29日倪总会议报告心得
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把产品定义为:“凡能提供给市场以引起人们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从而满足某种欲望和需求的一切东西”。产品划分为二个层次:核心产品,即核心利益和服务,它回答“购买者真正要购买什么”这个问题;有形产品,包括质量、特色、式样、商标名称和包装;延伸产品,如安装、送货和信贷、售后服务保证等。他在《市场营销学》中对品牌给出的定义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品牌包含六个方面含义: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使用者。其中,品牌最持久的含义是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它们构成了品牌的基石。
品牌如果同产品作比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产品是工厂里制造出来的东西,而品牌则是由消费者带来的东西”。如果离开了好的产品,品牌必然不会在市场上长久立足。但是,有了好的产品,却不一定有好的品牌。
产品与品牌的区别
差异点 |
产品 |
品牌 |
定义(Kotler) |
凡能提供给市场以引起人们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从而满足某种欲望和需求的一切东西 |
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 |
主要依赖于 |
制造商 |
消费者 |
表现 |
具体、具像、物化的 |
具体的,也是抽象的、综合的 |
作用 |
是实现交换之物品 |
是与消费者沟通的工具 |
要素 |
包括原料、生产、技术、质量等 |
标记、形象、个性等 |
功能和效用 |
对应特定的功能和效用 |
不局限于特定的功能和效用 |
意义 |
有功能意义 |
兼有象征意义 |
关注点 |
注重价格 |
注重价值,追求高附加值 |
有形/无形 |
有形资产 |
无形资产 |
可模仿性 |
容易被模仿 |
独一无二 |
生命周期 |
有一定的生命周期 |
可以经久不衰 |
可扩展性 |
只从属某一种类型 |
可以延伸、兼并和扩展 |
可积累和传承性 |
其效应难以积累 |
其资产可以不断积累 |
新产品与品牌关系构造关系
新产品与品牌之间本来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孪生兄弟,在传统的营销学理论中两者也是并行不悖的,但由于我们的企业往往在市场上急功近利、缺乏长远思考使新产品推广与品牌成为两张皮的游戏。新产品与品牌的关系有这样常见的五种模式:
1. 新产品导入新品牌
2. 新产品使用子品牌
3. 新产品利用副品牌
4. 新产品沿袭母品牌
5. 新产品构成品类品牌
新产品构成品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是新产品概念占位。比如说到去屑我们自然会想到海飞丝,因为海飞丝在概念占位上形成了十分有利于自己的占位先机。
其次是绝对领先的技术产品。如说到INTEL,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CPU,说到杜邦莱卡,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高科技纤维材料。
在次是相对成熟的市场传播手段。市场手段有时也会成为品类品牌代名词。如中国市场上早期的VCD品牌,爱多在一定意义上成为VCD品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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