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与品牌区别

发布时间:>2007-11-26 11:56:14

——来自2007年9月29日倪总会议报告心得

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把产品定义为:“凡能提供给市场以引起人们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从而满足某种欲望和需求的一切东西”。产品划分为二个层次:核心产品,即核心利益和服务,它回答“购买者真正要购买什么”这个问题;有形产品,包括质量、特色、式样、商标名称和包装;延伸产品,如安装、送货和信贷、售后服务保证等。他在《市场营销学》中对品牌给出的定义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品牌包含六个方面含义: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使用者。其中,品牌最持久的含义是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它们构成了品牌的基石。

品牌如果同产品作比较,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产品是工厂里制造出来的东西,而品牌则是由消费者带来的东西”。如果离开了好的产品,品牌必然不会在市场上长久立足。但是,有了好的产品,却不一定有好的品牌。

产品与品牌的区别

差异点

产品

品牌

定义(Kotler)

凡能提供给市场以引起人们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从而满足某种欲望和需求的一切东西

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

主要依赖于

制造商

消费者

表现

具体、具像、物化的

具体的,也是抽象的、综合的

作用

是实现交换之物品

是与消费者沟通的工具

要素

包括原料、生产、技术、质量等

标记、形象、个性等

功能和效用

对应特定的功能和效用

不局限于特定的功能和效用

意义

有功能意义

兼有象征意义

关注点

注重价格

注重价值,追求高附加值

有形/无形

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

可模仿性

容易被模仿

独一无二

生命周期

有一定的生命周期

可以经久不衰

可扩展性

只从属某一种类型

可以延伸、兼并和扩展

可积累和传承性

其效应难以积累

其资产可以不断积累

 

新产品与品牌关系构造关系

新产品与品牌之间本来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孪生兄弟,在传统的营销学理论中两者也是并行不悖的,但由于我们的企业往往在市场上急功近利、缺乏长远思考使新产品推广与品牌成为两张皮的游戏。新产品与品牌的关系有这样常见的五种模式: 

  1. 新产品导入新品牌 

  2. 新产品使用子品牌 

  3. 新产品利用副品牌 

4.       新产品沿袭母品牌 

5.       新产品构成品类品牌 

新产品构成品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是新产品概念占位。比如说到去屑我们自然会想到海飞丝,因为海飞丝在概念占位上形成了十分有利于自己的占位先机。 

 其次是绝对领先的技术产品。如说到INTEL,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CPU,说到杜邦莱卡,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高科技纤维材料。 

 在次是相对成熟的市场传播手段。市场手段有时也会成为品类品牌代名词。如中国市场上早期的VCD品牌,爱多在一定意义上成为VCD品类品牌。 

新产品成为品类品牌是新产品与品牌战略结合最佳典范!也是众多企业追逐的目标。但是能够成为品类品牌的新产品毕竟凤毛麟角,企业特别是中国中小企业如果能够成功地成为品类品牌对建立自己在行业地位,形成强大的竞争壁垒是非常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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