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对的事和做对事
——供应管理部 梅哲明
大凡做事,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外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做对的事情,或者说做正确的事情;另一种是做对事,或者说把事情做正确。
显然,做对的事和做对事,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做对的事”,就是把握方向,清晰利弊,在做事之前一定要对所面对的事情仔细考虑,分析判读,着眼长远,讲求效果,理清脉络,找出关键点。“做对事”关注重点从效率引向了效果,强调做事情要“正确”,要用正确的方法,符合原则、符合要求,这是一个结果。
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东游,见农田里放着农具,而农夫已去,便捡起锄头,围着一棵禾秧苗,费力地铲了起来。不一会儿,农夫归来,见状怒不可遏,他质问孔子道:“你为何铲我的禾秧苗?”孔子感到很奇怪,指着禾秧苗说:“你看,我铲的分明是草呀!”不料农夫更加恼火了,他说:“我种的就是喂马的草!”孔子闻言不禁目瞪口呆。
在孔子看来,农田里长了野草就该铲除——他并没有做错事;而在农夫看来,孔子做了不该做的事,因为他铲除的是农夫所种的喂马的草。孔子做的事本身就不对,即便是做的再正确再好也是无效的。
在西方管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公式,即:工作成绩=目标×效率。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指出,“做对的事比把事情做对更重要”,因为“把事情做对”只是个效率问题,而从一开始就设立正确目标与方向——“做对的事情”,才是真正的关键。只有在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把事情做对”才能达到做事的目的。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有了奋斗的目标,就可以进行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信息和文化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相对优势,解决关键问题,最后实现目标。全球软件巨头微软公司的前总裁盖茨先生大学还未念完便退学开起了公司。从读大学这个角度说,盖茨先生没有“做对事”,放弃了学业,但对他个人来讲,他却做了他认为对的事情,并正确地把软件这个行业做了下去。如果没有盖茨先生的退学,很难想象我们现在使用的个人电脑系统会是怎样的。
如果不“做对的事”呢?提起迪斯尼,作为美国文化的象征的米老鼠和唐老鸭等,征服了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儿童,甚至也吸引了不少成年观众。1955年,占地30公顷的“迪斯尼乐园”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开放;1972年,“迪斯尼世界”在佛罗里达州建成;1983年,迪斯尼又走出国门,把迪斯尼文化推向了日本,建成了占地200英亩的东京迪斯尼。接二连三的成功,使迪斯尼公司决策层的头脑发热,他们把这些成功的套路搬到了欧洲,想创造第四个奇迹。然而,事与愿违,巴黎不是佛罗里达州,“唐老鸭”终于碰了个大钉子,巴黎的迪斯尼乐园效益不高。方向对,事情才可能对。方向错了,那么,花的力气越大、付出的代价越大,错误就有可能越大,就越有可能吃力不讨好、做无用功,甚至南辕北辙,表面上“把事情做对”了,实际上却离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更远了,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不做。
所以,对于个人,我们应该首先保证“做对的事”,然后再把精力放在“把事情做对”上。唯有如此,才能达成我们的愿望,实现我们的人生理想和目标。对于组织,领导者确定目标“做对的事”,而执行者完成目标“把事情做对”。只有目标正确,才能事半功倍,反之,也许短时间奏效,但对组织的长期发展没有太大的帮助,甚至会走到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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